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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8048学前儿童科学与数学教育》自学考试大纲: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2014-06-20 10:51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是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课程内容在教材中可以体现一定的深度或难度。
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应基本一致;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教材里一般也要有。反过来教材里有的内容,大纲里就不一定体现。(注:如果教材是推荐选用的,其中有的内容与大纲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以大纲规定为准。)
三、关于自学教材
《幼儿园科学教育》,张俊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幼儿园数学教育》,张慧和、张俊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四、关于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课程基本要求还明确了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掌握的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识点构成了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因此,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课程考核知识点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1.要全面系统地掌握幼儿园科学和数学教育的一般理论和方法。
《学前儿童科学与数学教育》课程的内容广泛、复杂,既探讨幼儿教育理论和教育观念层面的问题,又直接面向幼儿科学和数学教育的实践,还涉及到自然科学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各章内容既有逻辑上的联系,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自学者应首先全面系统地学习各章内容,掌握幼儿园科学和数学教育的一般理论和方法;再寻找各章内容之间的联系,做到融会贯通;最后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掌握重点,切忌断章取义。
2.要把对理论的学习和自己对教育实践问题的思考结合起来,促进自己的教育观念的转变。
幼儿园科学和数学教育学科是在对过去幼儿园自然常识的改革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本身就是教育观念转变的结果。幼儿园科学和数学教育理论吸收了当代关于儿童发展的整体观点和素质教育的观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自学者在学习本课程时,要努力分析教材内容所体现的教育观念,才能领会教材内容的精神实质。同时还要和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结合起来,促进自己教育观念的转变,切忌死记硬背。
3.要将所掌握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教育实践中,在提高实践能力的同时深化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学前儿童科学与数学教育》课程的生命力在于其应用性。无论是课程的学习内容,还是考核的具体要求,都体现了对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考核。自学者在学习有关的课程内容时,要联系自己的教育实践,以增强感性认识,同时把学到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应用于教育实践,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操作的能力,切忌纸上谈兵。
五、应考指导
1. 如何学习
很好的计划和组织是学习成功的保证。为了在考试中作出满意的回答,必须对所学课程内容有很好的理解。可以使用“行动计划表”来监控学习进展。在阅读课本时可以做读书笔记。如有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可以用彩笔来标注。如:红色代表重点;绿色代表需要深入研究的领域;黄色代表可以运用在工作之中。
2. 如何考试
卷面整洁非常重要。书写工整,段落与间距合理,卷面赏心悦目将有助于教师评分。回答问题时要注意审题,不能答非所问,也不要任意发挥。
3. 如何处理紧张情绪
正确处理对失败的惧怕。如有可能,可请教已经通过该科目考试的人,问他们一些问题。做深呼吸放松,这有助于使头脑清醒,缓解紧张情绪。考试前合理膳食,保持旺盛精力,保持冷静。
六、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社会助学者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不同特点和学习要求,对自学者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引导他们避免自学中的各种偏向,把握社会助学的正确导向。
2.要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理解和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应用能力,在帮助自学者理解知识的同时,着重培养和提高他们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3.要正确处理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重点和一般之间也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的。社会助学者应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总之,要把重点学习和兼顾一般结合起来,不能孤立地抓重点,把自学应考者引向猜题押题。
七、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 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 在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注:一般会涉及到公共政治课、公共管理类、经济管理类、法律等社会科学有关专业的相关课程,其内容所占比例约为10%—15%。涉及这方面内容的课程大纲,要在本大纲里提醒个人自学者、社会助学组织在学习过程中关注此事。)
3. 按照重要性程度不同,考核内容分为重点内容、次重点内容、一般内容,在本课程试卷中对不同考核内容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重点内容占60%,次重点内容占30%,一般内容占10%。
八、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指出考试的方法,考试时间的长度。对本课程考试要携带必要的工具等,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30%,综合应用占20%(注:不同专业、不同课程在具体规定上可有所区别)。
5.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不是等同的概念。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对于不同的考生都存在着不同的难度。在大纲中要特别强调这个问题,应告诫考生切勿混淆。
6.课程考试命题的主要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设计题等题型(一般不使用判断题)。各种题型的具体形式可参见本大纲附录。
在命题工作中必须按照本课程大纲中所规定的题型命制,考试试卷使用的题型可以略少,但不能超出本课程对题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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