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5000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2500000(500000×5)
贷:银行存款 7500000
从这道例题中,可以看到,该企业虽然票面利率为10%,其应计利息未50万元,但是实际上,企业的实际利息费用并不是250万元,而是240万元(48 ×5),企业溢价发行所得的10万元,实际上是企业以后多付利息而事先行到的补偿。同样道理,债券折价则是企业以后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的补偿。
第三节 其它长期负债的核算
一、 长期借款的核算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种借款。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1、长期借款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和归还本息的情况,企业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借款本息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该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长期借款的本金、利息以及外币折算差额,均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这与“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本金,不核算利息有所不同。
2、长期借款核算的主要账务处理
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归还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借款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借记“递延资产——开办费”或“开办费”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例3] 1997年3月某企业为修建厂房向银行借款300万元,期限3年,利率10%,该项工程建设时间2年。借款到期时,企业以银行存款一次还本付息。账务处理如下:
1997年3月取得借款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000
贷:长期借款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