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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质量管理学”复习资料(论述题)二十二

2013-08-30 12:03来源:江苏自考网

  53、 如何保证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科学性是指监督检验机构出示的数据要准确;公正性是指严格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和检测数据,对产品进行评价,不受不正之风的干扰和影响。为了坚持科学性和公正性,监督检验机构的人员素质、计量检测设备和环境条件等方面都必须同所承担的检验任务相适应;监督检验机构必须既是能独立对外开展检验活动的机构,不受产需双方利益和责任的影响,又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要用立法手段对检验机构的资格、条件做出规定、让其一切活动都置于国家、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之下。

  54、 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有哪些?

  (1)有关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有关产品质量的专门性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

  (3)有关产品质量的综合性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55、 试述生产者的质量义务。

  (1)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内在要求。具体包括:产品必须保证安全、卫生,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必须具备应具有的使用性能;产品质量应当符合明示保证的条件。

  (2)保证产品标识完全符合法律要求。具体包括:一般产品必须具备标识;限期使用产品的标识;涉及使用安全,易损坏产品的标识;气体标识等。

  (3)产品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严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这些情况包括: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和冒用他人的厂址、厂名;不得伪造和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掺假、掺杂;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56、 销售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产品原有的质量;保证销售的产品的标识符合法律规定;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销售者的质量义务也作了规定,主要有:①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消费者的约定履行的义务;②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③保护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④提供产品真实信息的义务;⑤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⑥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⑦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⑧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⑨不得以格式合同方式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义务;⑩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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