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学考试考试大纲《01763药事管理学(二)》: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2017-06-22 15:32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III、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有关提法的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了解、熟悉”、“掌握”、“重点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它们之间是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它们的含义是:
了解、熟悉:要求自学应考者能够记忆本课程中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并能够熟悉和理解本课程中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与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它们之间的区别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阐述。
掌握:要求自学应考者应该掌握的课程中的知识点。
重点掌握:要求自学应考者必须掌握的课程中的重要知识点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中国药事法理论与实务》(第2版),邵蓉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5年版。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课程作为一门专业课程,内容多、难度大,自学者在自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学习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即课程的学习目的,学习要求,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使学习能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在阅读某一部分教材内容前,应先认真阅读大纲中关于该部分的自学要求、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3.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在阅读中遇到个别细节问题不清楚,在不影响继续学习的前提下,可暂时搁置。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每个法规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自学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自学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自学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自学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自学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自学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自学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自学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五)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部分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章和每个法规,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和重点法规,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领会”20%;“掌握”40%;“重点掌握”为40%。
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各份试卷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3:3:2。
4.本课程考试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判断改错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及问答题等类型(见附录)。
5.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