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动机与情绪情感
动机:激发、维持、调节人们从事某种活动,并引导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部心理过程或内在动力。
动机是一种内部心理现象,无法直接观察,只能从观察表面行为的变化来推测背后的动机。
动机作为行为过程中的一个中介变量,在行为产生前就已存在,并以隐蔽内在方式支配着行为的方向性和强度。
动机的功能:
1.激活功能:动机会推动人们产生某种活动,使个体由静止转化为活动状态。动机的驱使下,个体会产生某种行为,并维持一定的行为强度。
2.指向功能:动机使个体进入活动状态之后,还能引个体的行为指向一定的方向。动机不同,有机体行为的目标也不同,这就是动机的方向性在起作用。
3.调节与维持功能:动机会决定行为的强度,动机愈强烈,行为随之强烈。动机也决定个体行为的久暂性,在没达到目标之前,行为会一直存在。有时行为看似不在了,但只要动机仍存在,行为就不会完全避免,只是以别的形式存在。
动机的产生:受内外两种因素的共同影响。
1.个体内在的某种需要是动机产生的根本原因。
需要:有机体内部生理与心理的不平衡状态,它是有机体活动的动力和源泉。
需要一旦产生,就成为一种刺激,人的行为动机就是在这种刺激下产生的。内在的生理需求是行为的直接推动力量。
2.外在环境则作为诱因,引导个体趋向于特定的目标。
环境刺激是动机产生的诱因。诱因:能够激起有机体的定向行为,并能满足某种需要的外部条件或刺激物。有时,即使有机体没有特别强烈的内在需要,外在诱因也可能成为动机产生的一个条件。
动机中,需要与诱因紧密相连。需要比较内在、隐蔽,是支配人们行动的内部原因。诱因是与需要相联系的外界刺激物,它吸引有机体的朝向性活动,并使需要有可能得到满足。需要推动人们去活动,并使活动朝向外界的诱因,从而使活动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当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后,诱因吸引力降低,动机的强度随之减弱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