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文件和公文
在机关日常活动中,常常出现“文书”、“文件”、和“公文”这三个概念同时使用的情况。三者有时没有很大的区别,如:文书处理有人就说成是文件处理、公文处理;文件往来有人说是公文往来。这就可以说明:在机关的日常工作活动中,出现文书、文件和公文这三个概念,它们的基本含义是一致的,都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的社会组织在工作活动当中,形成和处理的外来文件、发出文件和机关内部所使用的文件材料,即公务文书。也就是说在机关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所说的文书、文件和公文都是公务文书,它们的内涵是一样的,所以它们在不同的场合可以通用。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历史的习惯称呼、用法和其他方面的原因,这三个概念在不同的场合往往强调不同的侧面,有不同的称呼和用法。
比如:“文书”一词用的非常普遍,它既可以指所有文件资料的总称,又可以指公务文书,既可以指私人文书,也可以指公务文书,它是一个整体概念,同时,“文书”还可以作为一种职业,是专管收发文件的。另外,像一些政府部门,比如说市政府中有一个文书科,有文书科长、文书处长,这是一种职务。
文件这一词,可以从两个意义上来理解,从广义上来说,它和文书是一样的,既可以指公务文件,也可以指私人文件,同时,它也可以是有关文件资料的总称,如:我们在开会的时候,有会议文件,会议文件包括的就非常多,有会议纪要、会议决议,这些都是会议的正式的文件,另外还有领导的讲话、领导的发言、会议的记录、会议的简报,包括一些录音、录像的片段,这些材料也可以称为文件。即从广义来说文件是指一切的文件材料的总称,包括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件。狭义上的文件是指机关和组织制成和发布的,有文件版头(红头)等固定格式的正式行文,如: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它们都是由红字印出来,都有固定的格式,这就是文件。对于这一类正式的行文,人们往往郑重的称之为文件,而不称为文书或公文。另外文件可以用数量来修饰,如单份文件、一份文件,通常人们不说是一份公文或是一份文书。
关于公文的概念:公文就是公务文书,就是各个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所以公文就不可能是私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