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地计量。利息收入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率确定;使用费收入按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当收入的金额能够可*地计量时,企业才能进行确认。
(三)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按未收回的存款或贷款等的本金、存续期间和适当的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等科目。
(四)使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认。不同的使用费收入,其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各不相同:如果合同、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支付,且不提供后期服务的,应视同该项资产的销售一次确认收入;如提供后期服务的,应在合同、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使用费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使用费收入在确认时,应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第二节 费用的核算
一、 费用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费用定义为:“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费用一般有两个特征:(1)费用是企业资源的流出,如企业发生的工资支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支出都是费用,例如,用银行存款归还短期借款是企业的资金支出,但它并不是企业的费用。(2)费用最终会减少所有者权益。但是,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支出,并不都构成费用,例如企业支付股利。
二、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是费用确认的基础。根据非用于收入之间的相互关系,企业费用的确认可归纳为三种情况:(1)根据费用与收入的因果关系确认费用。凡是与本期收入直接相关的耗费都应确定为本期的费用,否则,不确认为费用,例如,销售成本的确认。(2)采用一定的分摊方法,系统合理的分配费用。在实际中,有很多费用属于共同费用,需要在不同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例如制造费用。(3)在支出发生实际确认为费用,这主要是指期间费用。
费用的确认基本上明确了企业各项支出的归属问题,那么,费用应如何计量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核算成本和费用。采用定额计划成本方法的,应当合理计算成本差异,月终编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实际成本。”这说明,费用的计量应采用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