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 甲公司1998年实现利润2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比例分别为10%和5%.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000
——提取公益金 1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000
——公益金 10000
假如,甲公司1998年亏损4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补亏,并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10万元,则:
[例3] 甲公司1998年实现利润2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发放现金股利10万元,则企业应作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100000
贷:应付股利 100000
弥补亏损时,应作会计分录:借:盈余公积——法定(或任意)盈余公积 4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400000
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应作分录:借:盈余公积——法定(或任意)盈余公积 1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100000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100000
贷:应付股例 100000
[例2] 甲公司1998年3月用公益金为职工购入住房一幢,价款300万元,房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30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0
同时:借:盈余公积——公益金 30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000000
第五节 股利的核算
1、股利支付过程中的相关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前后也有一个过程,主要经历;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支付日。
股利宣告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将宣布每股支付的股利、股权登记期限、除去股息的日期和股利支付日期。
股权登记日: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也称为除权日。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除息日:即指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相互分离的日期。在除息日前,股利权从属于股票,持有股票者即享有领取股利的权利;从除息日开始,股利权与股票相分离,新购入股票的人不能分享股利。这就是说,一个新股东要想取得本期股利,必须在股权登记日的四天之前购入股票,否则即使持有股票也无权领取股利。
股利支付日:即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