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盘盈固定资产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规定程序批准之前,应按重值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数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将固定资产净值转作营业外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8]某企业期末进行财产清查,发现账外管理用一台设备,重值价值为8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3年,估计期末残值为2000元。企业应作会计分录为:
盘盈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80000
贷:累计折旧 234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56600
报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56600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收益 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