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应按计划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独立销售机构领用的材料,应按计划成本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月末结转本月耗用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5]某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某月甲原材料“发料凭证汇总表”列明,基本生产车间领用83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25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3800元,厂部管理部门领用6200元,销售部门领用1000元。本月该材料的成本差异率为1%.
本月发领用材料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108000
制造费用 3800
管理费用 6200
营业费用 1000
贷:原财料 119000
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1080
制造费用 38
管理费用 62
营业费用 10
贷:材料成本差异 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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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29 20:51:55
贪玩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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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第五节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核算
一、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一)低值易耗品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总分类核算。“低值易耗品”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加工完成、盘盈等原因而增加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贷方登记企业领用、摊销以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低值易耗品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企业应按低值易耗品的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分类核算。
对低值易耗品采用计划成本进行计价核算的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等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应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应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下分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