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根据结算凭证等,借记“物资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同时,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⑥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等单据而材料已到的业务,应在月末按材料的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下月,当实际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应借记“物资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2)企业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应按计划成本计价,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3)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入的原材料,应按照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其在实收资本或股本中所拥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同时,按照收入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4)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应按照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收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增值税之和,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同时,按照收入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A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80元/千克。1999年4月16日,该企业从本市购入A材料75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 615000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价款及增值税。材料已验收入库。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物资采购 6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4550
贷:银行存款 719550
借:原材料 600000
贷:物资采购 600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 15000
贷:物资采购 15000
2、原材料发出的账务处理
领用和退回的材料。生产和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应按其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生产车间退回剩余材料,应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