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国债市场: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基本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等的发行和交易场所。
42、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CD,是商业银行为吸收资金而向存款人发行的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约定利率,可以流通转让的存单。
43、证券市场监管:证券管理机构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44、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
45、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
46、特许制:又称许可制,以日本为代表。
47、操纵行为:某一组织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48、内幕交易:又称知内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或市场管理人员,以获得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利用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49、欺诈客户: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违反证券管理法规,从事欺诈等行为。
50、外汇市场管理:一国政府授权金融当局或其他政府机构,依据有关法令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等实行的调节和控制。
51、金边债券:即政府债券,具有最大的安全性,由政府保证债券的本息,因债券镶有金边而得名,是政府对国家财政赤字提供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52、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市场,是经营非居民之间的融资业务,即经营外国贷款者,投资者与外国筹资者之间业务的国际金融市场。
53、票据发行便利:银行根据与借款人签订的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承购以循环周转方式连续发行的短期票据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票据期限短者7天,长者可达1年,但以3个月或6个月最为常见。
54、互换交易:交易双方在预先约定的期限内,通过中介机构实现相互交换的付款业务。
55、远期利率协议:于20世纪70年代后在欧洲货币市场上问世,用于帮助筹资者防范已筹资金利率上浮而增加筹资成本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