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威尔逊的行政学说
生平与著述:
美国人,1856年生,政治学家、行政学家、教育家、改革家、政治家;
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政治家与政府、法律,著作与论文颇多:
1886-1902:政治学教授,教学、研究;
1902-1910:普林斯顿大学校长;
1910-1913:新泽西州州长;
1913-1917:美国总统(曾倡导国联,没获国会通过而失败)
1924:去世
一、思想渊源与生产背景
1、思想渊源:
受德国行政研究思想的影响:
行政研究在德国很受重视(与当时德国的‘高度集权’、‘开明专制’的要求相适应);
德国行政研究的代表人物斯坦因的主要行政思想:
在一定程度上对政治与行政的划分:
政治——宪政:是国家这一人格主体有组织的意志;国家的意志。
行政:是国家主体的依据意志的活动;
宪政与行政的关系:宪政规定行政活动的轮廓,予行政以权力。是对行政予以限度与秩序;行政的权力源于宪政,但行政的内容却不是来自于宪政,若无行政的行动,则宪政的权力就缺而不备。
规定了行政研究的任务,建构了行政研究体系。
任务: 了解一国国民在特定历史时代的“外界实在”,也即“社会文化的实在”的进展活动;研究如何依靠国家权力来提高这种外界实在并使这一提高成为国家人格的自觉意识;
行政研究体系的三个部分:
行政组织:行政机关的发展、结构;
行政行为:其自身的独特规律;
行政法规:“合法”的行政权、对行政裁判、行政诉讼加以探讨。
2、威尔逊行政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源自对之前美国盛行的自由放任主义的一种反动,也即新民主运动:
自由放任主义:限制政府权力,政府无为,结果是:
金钱与政治的勾结,金钱力量至上,形成大资本在财富与政治的垄断,立法权威直线下降:形成腐败最盛的所谓“镀金”时期(19世纪7、80年代)。
19世纪70年代的新民主运动: 一场力图通过加强国家力量来控制垄断的要求政治改革的运动。
抨击早期的民主主义要素:分权、制衡等;认为牵制与制衡非但不能支持自由,反而成为特权和私利的堡垒,危害了自由。
反对政治勾结与政治腐败,要求改革政府体制,扩大选举权,扩大政府行政职能;主张国家应成为社会和经济进步的工具。
功绩制取代政党分肥制,行政力量日益被民主运动视为一种有效的工具而得到重视。
威尔逊新学说:加强行政权力、明确责任、向选民负责;
竞选新泽西州州长时声称其上台后将担负行政事务责任,准备做一个违宪的州长。
在《国会制政体》中批评国会制的无效与混乱,要求有一个更为负责任的政府:“任何事情,不论是政府的事情还是做买卖,都必须有一个人当家作主,权力和对行政权力严格负责,是构成好政府的要素”。
总之:力图通过加强国家力量来控制垄断,而先前适应于早期简单社会生活的政府体制却越来越不适应这一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在此种社会背景条件下,威尔逊明确提出要建立一门明确的行政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