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048财政与金融名词解释第六章复习资料
6.1.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根据其社会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6.2.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6.3.税收制度要素——是税收制度实体部分,它是指税收制度即各个税种的基本法规所必须载明的、必不可少的基本因素,如向谁征收、对什么征收、征收多少和如何征收等。
6.4.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6.5.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征税的客体,亦指对什么课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标的物,每一种税都必须选择确定它的征税对象。
6.6.税率——指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率,它是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着征税的深度。
6.7.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都按同一比例课征的税率制度。
6.8.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不同等级规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6.9.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按照征税对象的单位数量直接规定一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
6.10.纳税环节——是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人在征税对象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6.11.起征点——指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
6.12.免征额——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6.13.税收负担——指因国家课税相应地减少了纳税人可支配收入的数量或份额,从而使其承受的经济负担
6.14.税负转嫁——指在商品交换中,纳税人将其缴纳的税款通过种种途径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
6.15.前转——又称顺转,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沿着商品运动的方向,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格的办法,向前转移给购买者负担的一种转嫁形式。
6.16.后转——又称逆转,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逆着商品运动方向,通过压低商品价格等方法向后转嫁给商品销售者负担的一种转嫁形式。
6.17.混转——又称散转,是指纳税人同时采用前转和后转的一种转嫁形式。
6.18.税收资本化——又称资本还原,是指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商品的购买者将所购买的未来应纳税款,通过从商品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的方法,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
6.19.税收原则——是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应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也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以及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