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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159高级财务会计笔记十四

2013-07-21 22:20来源:江苏自考网

1、招股说明书:

  (1)含义:指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股份时,由发起人起草,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有关信息的书面报告。

  2、上市报告书:上市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后,由公司管理当局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股票上市情况信息的书面报告。

  3、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的不同之处:

  答: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二者编制的主体和发布的方式相同,有时使用的资料也相同。

  其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公布的时间不同,招股说明书在前,上市公告书在后;第二:标志不同,招股说明书的公布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可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股份,而上市公告书的公布则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第三:编制目的不同。招股说明书面向股票一级市场,其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而上市公告书则面向股票二级市场,其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宣布一级市场发行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

  4、获准上市公司上市公告的公布形式为:

  答:发行人在其股票挂牌交易首日前3个工作日,应当将简要上市公告书全文或不超过一万字的上市公告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券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并将上市公告书备置于发行人所在地、拟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同时报证监会一式10份,以供投资公众查阅。

  二、资产评估与初始股权界定的账务处理:

  1、资产评估:含义指按照特定的目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公正的准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定标准与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与估算。

  2、资产评估的方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

  3、进行股权界定时,应计算折股比率和折股倍数。

  折股比率:是公司可折合的股本金额与股票发行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比率。

  公式:可折合的股本金额/发行前公司净资产总额*100%.

  折股倍数:是股票发行前公司净资产总额与可折合的股本金额的比率。

  公式:发行前公司净资产总额/可折合的股本金额*100%.

  按有关规定,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一般应以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折为国有股的股本,如不全折股,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

  三、招股说明书中会计信息的披露:

  会计报表附注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一般情况;

  2、公司的会计政策;

  3、个别明细资料的说明;

  4、比较报表同项变动较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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