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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考毕业生如何获得学士学位

2016-11-22 18:46来源:江苏省自考报名网上咨询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以下仅供参考,学位授予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符合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考生应在自考本科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一年内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二、申请条件
  1.参加自学考试的5门学位课程总分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2)工商管理专业:数据、模型与决策(管理科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经营战略(产业经济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税收学、货币银行学)。
  (3)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
  (6)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概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导论(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7)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传播管理(危机管理)。
  (9)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10)销售管理专业:世界市场行情;市场营销策划;国际商务谈判;人际关系学;财务管理学。(注:对于参加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的考生,请见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销售管理(本科)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学士学位授予中的过渡办法”。)
  2.参加自学考试的“英语(二)”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免考“英语(二)”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取得及格成绩。选考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存在的其他外语语种者,参照考英语的同等要求执行。没有考外语、用三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者,不授予学位;
  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1.申请时间: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每年的上、下半年,各接受一次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登录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关注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申请地点: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教学楼二楼 继续教育学院。
  四、申请时须携带材料
  详情请见每次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所公布通知的具体内容。
  五、注意事项
  1.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每年10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一年仅考一次。请在每年的9月底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的通知。我校自学考试考生应在我校进行报名与考试。
  2.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在免考“英语(二)”之后,可以不用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其它的免考情况均必须再参加考试。
  
    东南大学主考:日语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思想品德端正。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申请条件的日语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办申请授予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高级日语(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语翻译”、“日语写作”的五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语专业本科段“英语(一)”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一年内向东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学位授予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9月1日~15日,逾时不再受理。届时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申请表可登录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下载(网址:#)或直接向东南大学自考办索取;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
  5.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1张及电子稿(要求为蓝底,像素:150*210,10K以下,格式为jpg);
  6.申报及评审费共200元;
  7.申请报名地点: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市进香河路35号)办公楼106室,联系电话:025-83795469。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参加自学考试的学位课程成绩、外语成绩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者,在论文答辩前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论文答辩(本科论文答辩每人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论文答辩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2.学士学位的申请期限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按毕业证书上日期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当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销其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考:工业工程、计算机网络、商务英语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学位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下各专业内的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在70分及以上:
  (1)工业工程专业:基础工业工程、生产管理与质量工程、设施规划与设计。
  (2)计算机网络专业:计算机网络原理、网络操作系统、互联网及其应用。
(3)商务英语专业:BEC商务英语(二)、外贸口语(实践)、国际贸易实务(三)。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并在有效期限内(头尾6年);或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0日~20日,报名时收取报名费35元,电子版照片。报名地点:南京市御道街29号A10号楼110办公室。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4.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1.学位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初和9月初。
  2.学位申请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御道街29号A10号楼418办公室)。
3.申报材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同底电子版、报名费及审核费共200元。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需提供本人的成绩证明。本科段英语免考者,交免考相关材料(成绩单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籍学习期间,因违反学校纪律,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考试作弊。
  2.考生若在毕业前,外语成绩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者,可继续在自学考试和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办理毕业登记。毕业后如在有效期内(一年)达不到要求,不能按期申报学士学位者,不再补授学位。
  本规定自2008年6月开始执行。
 
    南京理工大学主考:机电一体化工程、电子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3.学位课程要求: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各门课程以考试的最高成绩计算):
  (1)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英语(二)、工程数学、机械工程控制基础、测试技术(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毕业论文。
  (2)电子工程专业:英语(二)、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软件基础(二)、毕业论文。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英语(二)、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电子商务概论、信息管理基础、计算机网络技术、毕业论文。
4.英语课程要求: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6年);或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10日,报名时交报名费若干元<到时以学校规定为准>,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3月中旬和9月上旬。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联合村1号)。
3.申报材料
  (1)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毕业生登记表正面(成绩部分)复印件1份。
  (2)学位申请表1份,学位申请表可登录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下载或直接到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索取。
  (3)学位图像信息:近期免冠正面、白色着装、蓝底纸质照片(尺寸:33mm×48mm)2张及电子文件(150像素×210像素)1份。图像信息详细要求参见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学〔2012〕1号文件要求。
  (4)报考大学英语四级者:在南理工报考者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在专科学校报考者提供原专科学校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申报及评审费共200元。
三、注意事项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见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政策文件”栏目。
 
南京师范大学主考: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义务教育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义务教育)2016年12月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列各专业4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即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学位课程不得申请免考。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现代文学史、 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2)新闻学专业学位课程:
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新闻学专业老计划中‘编辑学’课程,不能作为“公共关系学”替代课程来申报学位】;
(3)英语专业学位课程: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实践)
【英语专业在本科段中原考“369英语阅读(一)”与“370英语阅读(二)”两门课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高级英语”课程成绩;原考“372英译汉”与“374汉译英”两门课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英语翻译”成绩】。
(4)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5)秘书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秘书史、文书学(或应用文写作)、公文选读(或文书档案管理)、机关管理
(6)体育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运、运动训练学、田径(一)(实践)
(7)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心理治疗(一)(含实践)、变态心理学(一)(含实践)、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一)
(8)义务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初中语文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初中语文学科基础、 初中语文课程与教学
初中数学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初中数学学科基础、 初中数学课程与教学
初中英语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初中英语学科基础、 初中英语课程与教学
小学教育方向: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外教育简史、 义务教育班级管理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学位外语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同达到我校学位外语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
(2)我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毕业且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者(从证书颁发之日起六年内有效);
(3)在我校或原毕业院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四级或六级成绩6年内有效)。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等级。
三、申请步骤
1.网上登记。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请于2017年2月10日08:00—3月10日08:00之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入“社会自考”板块右侧的“社会自考学位申请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填写。按要求提交电子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格式,规格要求:像素为 150×210,文件大小应小于20K,并与后期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请按照网上公布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逾期无效。考生在网上登记的时候若出现符合学位申报要求,但在系统内无法登陆等异常情况,请在3月13-14日之间电话联系025-83598522处理。
2.申请者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周四9:00-11:30;13:30-16:00)到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5号楼107室——位于校园内500号楼和700号楼之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①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复印件)及复印件一份;④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蓝底)两张(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因提交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学位信息网上注册责任自负。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学专业和身份证号;⑤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
3.在确认现场核对《学位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并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2.由于学位评审是以毕业登记时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若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至所有条件都符合后再办理毕业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申请毕业后再参加自学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申请的依据。
3.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南京农业大学主考:现代农业管理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生物工程导论”、“农业政策学(一)”、“管理学原理”的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参加南京农业大学组织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并获得证书者(其他地点获取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不予办理)。
  4.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5.“英语(二)”课程换考者不能申请学位。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材料、费用
1.申请时间:每年4月1日~5月1日;9月1日~10月1日(休息日除外)。
2.申请地点: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中山门外卫岗童卫路10号,南农3号门往南100米继续教育学院206室)。
  3.申请方式:填写《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与费用
1.须提供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按要求填写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申请人所属单位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作出的鉴定。
3.纸质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
4.申请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各一份。
5.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
四、评审、授予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的一年内,可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由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其资格后,并附有关材料,送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3.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校授予自学考试系列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五、注意事项
  1.若在毕业前学位课成绩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要获得学士学位者,可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2.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自考办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河海大学主考:环境工程、公共管理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环境工程专业:环境质量评价、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2)公共管理专业: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不具备上述授予条件者;
  2.学习期间曾受过学校或所在单位的行政记过或以上处分者;
  3.自毕业之日起至学位申请截止日超过一年者。
  三、授予程序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在每年的4月10~20日、10月10~20日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寄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河海馆5楼515-1河海大学自考办收,邮编210098,电话025-8378陆空7229),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材料:河海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200元学位审核费、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以身份证命名的同底电子照片(尺寸150像素×210像素,大小9-10kb)一张。
  3.继续教育学院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向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有关工作,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教务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代表学校向申请者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但希望获得学士学位,可在规定学制内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进行毕业登记。
  2.毕业后如在一年内不能按期申报学士学位者,不再补授学位。
  3.自2014年起,我校每年有二次学位申请,每年的4月和10月。
  4.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主考:会计、市场营销、金融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各专业学位课程:
(一)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
1、高级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  2、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3、审计学
(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
1、国际市场营销学(服务营销学)   2、市场营销策划    3、国际商务谈判
(三)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金融市场学 (国际金融市场)   2、金融企业会计    3、国际投资学
(四)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1、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2、网络营销与策划  3、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五)物流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
1、物流运输管理(运输管理(二))  2、仓储技术与库存理论(仓储管理(二)) 
3、供应链与企业物流管理(物流企业管理)
(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
1、国际经济学  2、国际经济合作   3、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七)商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
1、战略管理教程  2、国际市场营销学(二)  3、电子商务概论
(八)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
1、采购与供应谈判  2、采购与供应关系管理  3、采购战术与运营
二、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外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在校期间参加本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5年内有效);
(3)外语专业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者。
(二)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三)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等级。
注:本科段英语课程换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友情提醒: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如需申请学位,可不办理毕业手续,继续报名相关课程考试,直至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后再办理毕业登记和申请学位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后达不到学位申请条件的,不再授予学位。
三、学士学位的申请程序:
(一)获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学士学位。
(二)申请时间;5月份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于当年的9月1日至9月7日申请;12月份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于次年的3月1日至3月7日申请。逾期未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申请方式:在申请学位期间登录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学位申请系统(网址:#)进行学位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交如下材料:
1、学位申请表 2、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自考本科段外语办理免考的需提交外语证书复印件和专(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外语证书原件和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由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带至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  6、学位评审费200元(邮政汇款,不得夹寄)。材料和评审费通过邮局寄到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7、学位申请审核结果查询请登录(网址:#),在此期间不接受电话查询。
邮汇地址:“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收款人(收件人):“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编210003,电话:025-83495959 (注:所有邮件请通过邮局邮寄,不得通过社会快递公司邮寄)
四、学位评审与授予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申请学士学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的次月下旬起请留意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领取学位证书的通知。
 
  南京林业大学主考:园林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对象
我校主考的园林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学位课程
园林专业学位课程:英语(二)、造园史、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树木栽培。
三、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英语成绩合格(含免考合格),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各科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2)因违反考试纪律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取消考试成绩者。
  四、申请授予程序
  1.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的当年,即可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由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受理并初审后,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后,提出初步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评定。
  3.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者,授予农学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将学位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五、申请时间
  毕业生每年可进行两次学位申请:
  1. 5月20日前;
  2. 8月底前。
  六、申请材料
  1.《南京林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可在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工作单位鉴定意见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免考英语者,附英语考试成绩证书或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免考和审批材料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证件照(蓝底)2张,并附同版照片电子版(姓名+jpg命名)。
  七、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自学考试学位评审费为200元。学位评审费请汇至以下帐号:单位:南京林业大学;账号:32001597336050000659;开户行:建行城东支行。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时间
  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4月份,每年度的报名方式、日期、地点等事项在南京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公布。请考生务必根据网站通知内容按时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下载并填写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
  二、申请程序
  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于我校规定的学位申请时间内来校申请学位,具体携带材料如下:
  ①学士学位申请表(70g A4纸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电子版(拷在U盘);
  ③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专科学历认证《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一份;(来校面报时务必带本人手机网上确认。)
  ⑥以四、六级英语成绩为外语条件申报者,须携带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蓝底白上衣彩照电子版(拷在U盘)及纸质照片两张。
三、授予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毕业时间在1年内,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
  (1)护理学专业(本科):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二)及外科护理学(二)
  (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及高级卫生经济学
  (3)药学专业(独立本科):药理学(四)、药物分析(三)、药剂学(二)及药物化学(二)
  (4)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独立本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营养学(一)、临床营养学
3.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4.护理学专业(本科)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5.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药学专业(本科)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4.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5.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前来办理,具体领取事宜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主考:中药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药药理学”、“中药文献学”、“中药化学”、“中药制剂分析”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
  4.“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材料、费用
 1.申请时间:每年3月第一周。
2.申请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3.申请方式: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4.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需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6.无“英语(二)”课程成绩,包括换考者不授予学士学位。(有四级以上证书除外)。
  注:学士学位的申请期限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按毕业证书上日期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南京邮电大学主考: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学位授予对象
我校主考的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学位课程
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数据结构、通信概论(或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网、英语(二)。
三、授予学位的标准
  1.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申报。
  2.学位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三门专业课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初,报名时交报名费(到时以主考学校规定为准),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名地点:南京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四、申报时间、申报材料
  凡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自考毕业生,分别于每年4月底、10月底前将《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网站下载)寄南邮自考办。交申报表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需交该考试的合格证书;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登记表上(照片要求:不能用艺术照片、黑白照片和一寸放大的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照片至邮箱zxks@njupt.edu.cn;
  6.学位申报评审费200元(苏价费函〔2002〕114号)。
  五、注意事项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又想获得学士学位者,可继续在自学考试和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毕业后如在有效期内(一年)达不到要求,不能按期申报学士学位者,不再补授学位。
3.南邮自考办联系方式:南京市龙蟠路177号,南邮锁金村校区教学楼505室),邮政编码:210003,电话:025-83492336,网址:#
 
南京审计大学主考:审计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我校主考的审计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级财务会计或审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企业财务审计”的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英语课程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00015英语(二)”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
  (3)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80分以上(含良好或80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因政治上犯有严重错误、违法乱纪或其他原因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2.考试作弊者。
  四、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1.申请受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具体时间请登录#查询)。
  2.地点: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北圩路77号南京审计学院莫愁校区综合楼7017室),届时须附相关申报材料:
  (1)填写好的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一式两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报及评审费共200元;
  (7)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三张(两张贴在学位评定登记表上,一张贴在学位证书上)。
  五、注意事项
  1.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2.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前往南京审计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3.如有不清楚事宜可与我办联系(联系人:崔老师,咨询电话:13382018710)。
   南京艺术学院主考:美术、艺术设计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授权我院主考的专业且在当年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下各专业内的每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美术·书法专业(文学学士):楷书(实践)、篆刻(实践)、毕业创作。
  (2)美术·油画专业(文学学士):素描·静物(实践)、油画·静物(实践)、毕业创作。
  (3)美术·国画专业(文学学士):素描(实践)、山水(实践)、毕业创作。
  (4)艺术设计专业(文学学士):设计色彩(实践)、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CORELDRAW)(实践)或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3DMAX)(实践)、毕业设计。
  (5)游戏艺术设计专业(文学学士):三维专业软件3DMAX(实践)、游戏画面设计(二)(实践)、游戏艺术设计毕业设计(实践)。
    2.外语成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自学本科段考试,外语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
  (2)获得专科学历本校所发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
  (3)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通过者;
  (4)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者。
    3.毕业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1.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南京艺术学院提出申请。考生在11月中下旬登录南艺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下载《南京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自考办对学位申请人历年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和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学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它材料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学位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决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以学位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四、申请材料、费用及时间
  1.申请需要材料:每年的11月中下旬由考生在南艺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填写学位申请表
#,同时寄出学位申请纸质材料:①网上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件;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邮件需用平信或快递的方式,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507室,邮编:210013,联系电话:025-83498187,时间以邮戳为12月10日截止。系统在12月10日之后不再接受考生填报,请考生注意不要错过时间。
  2.申请和获得证书时间:每年11月中下旬申请,次年的4月下旬领取。
  3.学位评审费200元。
 
南京工程学院主考: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对象
  我校主考的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达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要求,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机床数控原理”、“CAD/CAM”、“冲压工艺及模具设计”、“塑料成型工艺与模具设计”的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7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不具备上述授予条件者;
  2.学习期间受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及以上处分未通过评议者;
  3.考试作弊者。
  四、授予程序
  1.凡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在毕业前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学生所在单位在《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中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鉴定。
  2.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申请者在学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初审;向教务处推荐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按专业汇总符合学士学位拟授予学位者的名册、电子文档和成绩总表;
  (2)专业培养方案;
  (3)《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4)按院(系)分类的学位分委会审核表。
  3.教务处对继续教育学院上报的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查。
  4.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教务处提交的授予学士学位者的名单及材料逐个评审,并向教务处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教务处提交的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公布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应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毕业时允许申请学士学位一次,不受理超过申请时限者的授予学位申请。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未通过者一律不予补授。
  3.如发现错授学位或有舞弊行为等违反学校授予学位规定的情况,经查清事实确凿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4.《实施细则》自2011年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实施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
 
苏州大学主考:新闻学、电子政务、律师、社会工作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我校自学考试主考的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
  4.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
  5.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0分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另外,2012年7月1日以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不得再凭外语四级成绩单申请学位。
  四、学位课程
  1.新闻学专业: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英语(二)。
  2.电子政务专业: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电子政务案例分析、公共管理学、英语(二)。
  3.律师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证据法学、合同法、英语(二)。
  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英语(二)。
  5.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英语(二)。
  五、申请、授予程序
  1.考生于6月毕业的在当年10月,12月毕业的于次年3月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审费,由苏州大学自考办初审其学位申请资格后送苏州大学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2.苏州大学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送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报教务部。
  3.教务部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报苏州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4.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5.符合学位申请条件,但未在申请时间内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学士学位不得补办。六、本细则从201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本科生起执行。
  
扬州大学主考:建筑工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餐饮管理专业、畜牧兽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下各专业内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建筑工程专业:英语(二)、线性代数、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
  (2)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英语(二)、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自动化制造系统。
  (3)餐饮管理专业:英语(二)、餐饮经济学导论、餐饮连锁经营与管理、餐饮企业品牌经营。
  (4)畜牧兽医专业:英语(二)、动物遗传育种学、兽医临床医学、动物营养与代谢病防治。
  4.外语成绩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参加高等成人教育本科段自学考试,外语科目(外语专业应为二外)成绩在7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时间内。
  (3)参加国家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其外语成绩不列入课程平均分计算。
  5.毕业考试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五级分制中等及以上。
  6.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特别决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申请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须在毕业之日的第二年3月上旬向扬州大学各专业学院索取学士学位申请表,于3月底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表、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寄回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
  四、审批程序
  1.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核实其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和毕业论文成绩后,将符合条件者报教务处,经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表决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注: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毕业时如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不再补授。
  
江南大学主考:动画设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对象
  凡由我校主考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授予江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且如下各专业内的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动画设计专业:二维动画(一)(实践)、三维动画(实践)、视频编辑(实践)、互动媒体设计(一)(实践)。
  (2)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生物化学(二)、食品微生物学(二)、食品工艺原理、食品机械与设备。
  4.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在2005年6月前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之后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未达到60分或在2005年6月前未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在之后CET4考试成绩未达425分者。
  四、申请授予程序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申请报名地点: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锦溪道99号江南大学国家科技园C区402-3室)。
  五、注意事项
  1.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下面相关证件及学位评审费200元:
  (1)学士学位申请表(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在学位申请表上;
  (5)提供电子照片1张。照片要求:图片像素为150×210(宽×高);文件大小为9-10kb;文件格式为JPG;被摄影人服装为白色或浅色系、免冠;照片背景为单一蓝色;照片文件名用本人身份证号。
  2.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本规定从2007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江苏理工学院主考: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下各专业内的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汽车电子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汽车服务工程。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以上(含中等)。
  同时达到以上四个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一律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1.申请时间: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
  2.申请地点:江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电话:0519-86953490)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学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出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填写《江苏理工学院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免冠小二寸电子照片。
  5.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左下角标注本人姓名(8号宋体);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0K、格式:JPG。照片文件名用身份证号,照片上标注本人姓名(8号宋体)。照片命名:本人身份证号码.jpg。
  6.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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