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学位申请条件及要求
1.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课平均绩点为2.0(含)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学位申请有效期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
二、学分与绩点
1.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 
				百分制成绩 | 
			
				成绩等级 | 
			
				绩点 | 
		
		
			| 
				90~100 | 
			
				A(优秀) | 
			
				4.0 | 
		
		
			| 
				85~89.5 | 
			
				A- | 
			
				3.7 | 
		
		
			| 
				82~84.5 | 
			
				B+ | 
			
				3.3 | 
		
		
			| 
				78~81.5 | 
			
				B(良好) | 
			
				3.0 | 
		
		
			| 
				75~77.5 | 
			
				B- | 
			
				2.7 | 
		
		
			| 
				72~74.5 | 
			
				C+ | 
			
				2.3 | 
		
		
			| 
				68~71.5 | 
			
				C(中等) | 
			
				2.0 | 
		
		
			| 
				64~67.5 | 
			
				C- | 
			
				1.5 | 
		
		
			| 
				60~63.5 | 
			
				D(合格) | 
			
				1.0 | 
		
		
			| 
				<60 | 
			
				F(不合格) | 
			
				0 | 
		
	
	 
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①学分绩点: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②平均学分绩点: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期内的平均学分绩点。即:
平均学分绩点=

③自学考试,以规定的学位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期内的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3.多学期完成的课程学分统计按最后一学期学分统计,例如:英语课程分3学期教学,第3学期学分为4学分,在统计学分绩点时按4学分统计。
三、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要求
1.在学校报名参加考试课程成绩,校自考办负责由考试院成绩库转录入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成绩库。
2.参加社会自考课程成绩
  ①校外教学点与“专接本” 对接学校学生:学生本人带上成绩单到教学点或“专接本” 对接学校登记,   教学点或“专接本” 对接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审验,留存成绩单影像文件,填写统一格式的《社会自考学位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在申请学位之前将成绩单影像文件和《社会自考学位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Excel文件报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②校内教学点学生:学生本人带上成绩单到自学考试办公室登记。
2.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①校外教学点与“专接本”对接学校学生:学生每次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公布之后由专科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审验,收取英语四、六级证书,填写统一格式的《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登记表》,在申请学位之前将《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登记表》Excel文件报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再交,
 ②校内教学点学生:学生本人带上成绩单到自学考试办公室登记。
四、学位申请材料
1.自考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正面(成绩部分)复印件;
2.《学位申请表》,贴上照片,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
#“成绩查询”中直接打印带有学位课程成绩的《学位申请表》,社会大自考考生的《学位申请表》由自考办打印。部分自考助学学生的学位课是参加的社会大自考,社会大自考的成绩系统内没有,这部分学生的《学位申请表》,校内教学点学生可以到自考办打印,校外教学点学生由教学点打印;
3.以身份证号命名的电子照片与纸质2寸照片3张交自学考试办公室,照片尺寸及要求与毕业证书照片要求相同,但是电子照片文件是以身份证号命名,保存格式如“320105720707013.JPG”。可至南京市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4楼新视野图片社拍摄【拍摄时注明自考毕业生学位照】;
4.或在南京理工大学报考英语四级考试的毕业生提供提供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在专科学校报考者须提供原专科学校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5.学位申报费65元/人;
6.截止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10日。
注:领取学位证书的具体时间以南京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上通知为准。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