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2016-08-12 15:39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问:前几年在无锡参加自学考试已经顺利毕业,现在已经在异地 扬州 新报自考另外一个专业,请问重复代码的课程在申请免考时需要去无锡自考办开具成绩证明吗?还是其他的手续?如果要,开证明的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区自考办公章及免考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所属地报名点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经审定后的《课程免考审批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扫描,考生(3个月后)可在本人自考报名系统中查询扫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