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省转入的考生应办理如下手续:
(1)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2)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3)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
(4)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或课程名称相同且学分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
(5)自2007年7月1日起,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6)每月1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
(7)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