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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省自考生转入江苏自考的手续

2013-06-06 14:20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问:我原来是在海南省报考的自学考试,因为工作调动,目前来到江苏苏州工作,希望在江苏继续考试。请问,我原来在外省取得的成绩是否继续有效?
答:这位考生,您好。您需要办理外省转入的手续。关于自学考试外省转入的手续,我们省是这样规定的:
(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省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在我省按新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2)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一律按我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3)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转考考生档案材料寄至我省,则考生在转出省已通过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直接予以免考。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与要求相近的课程,应按我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4)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5)2008年12月31日前,已转入江苏所在地市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地市考办查询其转考信息;已转入江苏但未转入所在地市及2009年1月1日后转入的考生经原省、市、自治区考办确认转出后,可通过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选择导航条上的“外省转入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外省转入情况,若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即可,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若查询不到,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联系。
(6)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收考生自带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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