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自学考试将于6月30-7月2日进行,目前考试通知书已可查询、打印。准考证遗失的同学请于6月23日或6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45)到苏州教育考试院207室补办,地点:劳动路359号。(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0581 、0582 、0583 、0584 、0585 、0586的区县考生请到相应区县补办,区县补办时间请查看相应区县网站)。
查询方法如下:
方法一:
方法二:
登录省考试院个人报名系统#
请考生注意: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书”(简称“三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不得入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2、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在开始答题前必须按要求用深蓝色或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笔迹采集卡》,“考生条形码”粘贴后务必核对个人信息。
3、“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开始答题前不按规定抄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认定为考试违纪,违纪本场考试成绩作废;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不能带进考场,如被监考老师发现按作弊处理,作弊本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违纪、舞弊自考生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网络平台。
4、中国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对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替考等行为将视情节处拘役或者管制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5、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网站查询中心自学考试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