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苏自考网!  今天是

【苏州市】2017年7月自学考试备注

2017-06-22 08:50来源:苏州自考微信

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备注: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书”(简称“三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不得入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在开始答题前必须按要求用深蓝色或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抄写笔迹确认部分,“考生条形码”粘贴后务必核对个人信息。

2、“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开始答题前不按规定抄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认定为考试违纪,违纪本场考试成绩作废;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不能带进考场,如被监考老师发现按作弊处理,作弊本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违纪、作弊自考生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网络平台。

3、请核对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及考试地址。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6月23日或6月29日到苏州教育考试院207室补办(区县考生到区县考办补办,补办时间联系相应考办)。

4、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8月中旬公布,添加“苏州自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亦可登录苏州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5、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推出“苏州自考”微信公众号了,考生可通过搜索“苏州自考”(zikao-sz)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及时了解苏州自考成绩公布、计划调整、报名时间、毕业免考办理等信息。

6、2017年10月自学考试现场报名已结束,欲报名参加10月考试的考生请于8月15日前或9月1日—9月10日间登陆江苏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费。在网上成功报名缴费的新考生10月13日-14日至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拍照、制作领取准考证、考试通知书。

7、中国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对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替考等行为将视情节处拘役或者管制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8、实践考核、论文申报请于11月下旬登录江苏自考报名网站(#)点击“实践与论文报考”查看,根据提示报考。毕业、免考办理请于11月下旬关注苏州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申请现场提交材料。

9、考试地点:         

苏高工校区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18号(金门商城南侧)

苏州开放大学

苏州市干将西路1122号(市政府北门斜对面)轨交一号线“桐泾北路站”  5出口可达

田家炳初中

苏州市解放东路88号(苏福路大润发西北侧)

田家炳高级中学(三元)

苏州市干将西路1358号

彩香实验中学校

三香路899号(三香路桐泾路交叉处立交桥西南角)

苏州一初中

苏州市南显子巷18号

昆山娄江中学

昆山市思常路6号

昆山一中专

昆山市科技教育园区祖冲之中路1768号

特别提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公交线路。另市区交通拥堵,请考生谅解并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考试。

上一篇:【苏州市】2017年7月自学考试有关提醒

下一篇:【苏州市】2017年7月考试通知书可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