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设计并主办的面向全社会、以全体公民(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为对象的非学历证书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英语交际能力,考生无职业和受教育程度限制。考试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本次考试开考1-3级,考试将于3月31至4月1日举行。
考生在考试结束50个工作日后可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口试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本次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文件要求:听力考试中,需要使用耳机的考点,若考生听力考试时不戴耳机,按违规处理。另外,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者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等情况,教育部考试中心不予退费。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上午8: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口试上午9:00后、下午2:00后禁止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
二、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须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参加口试的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口试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物品。以上笔试和口试考试,如发现考生携带禁带物品,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四、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成绩无效。
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征得监考人员及考点主考批准,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卡如数上交。
六、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文件要求,自本次考试起我省全部考场均已覆盖视频监控录像及防作弊设备(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