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召开2017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工作会议
2017-11-17 21:54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11月14日,我省2017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宣布重新调整的2017年江苏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成立新的督导机构,并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工作。新成立的自学考试助学督导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省教育考试院纪委书记吴仁林同志在会上讲话,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机构成员的文件,并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具体要求。新的督导机构组成成员,主要来自于多年来奋斗在自考战线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各市考办和主考学校的同志们。会上,各成员单位代表就各自开展的自考工作、助学督导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就如何更好地落实助学督导工作进行了研讨。
之后,吴仁林同志代表省教育考试院对2017年当选为自学考试助学督导机构成员的同志们表示祝贺,并对长期以来奉献在自考战线的同志们所付出的辛劳表示感谢。他说,助学督导工作为我省自学考试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自考规模相比往年有所突破,实现“止跌回升”,考务安全万无一失,离不开各市考办和主考学校的辛勤努力。自学考试应始终坚持质量为先,规范运行。我省自考质量的稳步提升,离不开每年的定期督导。今年再次发文调整督导机构成员,有利于各市和主考学校更好地落实工作,推进改革。他强调,我们要高度重视新时代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十九大关于教育的论述,让更多的学习者接受高等教育。要把自考建设成为处处可学、人人皆学、时时能学的学习模式。加强助学督导,是提高自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考试机构与主考学校互相交流的平台。今后要更加全面提升自考助学督导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助学督导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助学督导工作领域、进一步建立助学督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助学督导成员队伍建设,让助学督导工作更加开放,全面和常态化。
最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负责同志希望各位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我院下发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各市考办、主考学校要负责落实好本地区、本校的助学督导工作,并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同时,省教育考试院也将部署落实2017年面向全省的自学考试助学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