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自考:如何理解我省“自考本科第二学历教育”
2015-11-30 20:31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编者按】自考“助学二学历”是面向学有余力的普通高校本科在读学生,他们从本科二年级开始学习第二专业自考本科课程,主要利用周末与晚上的时间,至本科四年级毕业为止,学制一般为两年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一年)。与普通高校本科学习形式相似,学期有考试,结业时撰写论文,参加答辩。成绩合格后,学生可取得毕业文凭,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获得学位证书,增加学生就业砝码。
盐城师范学院自从2010年承办自考“助学二学历”教育以来,学校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拓展服务、确保质量”的办考方针,自考工作尤其是“助学二学历”教育成绩喜人。目前,学校已经拥有14个自考“助学二学历”本科专业,在籍考生2000余人,考试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得到了国家、省自考管理部门的充分肯定。本期,我们特邀盐城师范学院院长薛家宝教授,向读者介绍该校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的有关情况。
自考扎根大学校园 助力学生就业成才
——专访盐城师范学院院长薛家宝教授
文/本刊记者
→人物档案
薛家宝: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博士、教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首席学科带头人,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外国文学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社科联理事,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理事,江苏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江苏自学考试》:薛院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盐城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的现状。
薛院长:盐城师范学院从2008年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以来,先后成为省自考助学专业主考学校、自考“专接本”主考学校、自考“助学二学历”综合改革试点学校。五年来,我校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拓展服务、确保质量”的办考方针,坚持质量至上、规范为本、措施落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实现了学校自学考试跨越式发展。在2012年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评审活动中,我校自学考试工作得到了专家组高度评价,被评为首届省级“学习服务中心”。
我校“助学二学历”教育工作在以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统筹、协调开展工作,针对办学过程中的招生、教学、学生管理、表彰奖励、学位授予等一些实际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有效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尤其是学校“助学二学历”教育从2010年6家学院开办7个专业800多人参学,发展到现有10家学院承办14个本科专业,在籍生2000多人的规模,考试合格率在95%以上,2013年6月,我校首届毕业生有711人符合毕业条件,毕业生占当届自考生总数96%,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13年“助学二学历”招生成绩喜人,又有683名学生报名参加学习,各二级学院举办“助学二学历”专业热情高涨。
《江苏自学考试》:薛院长,作为一校之长,我们知道您要管的工作很多,日常事务繁忙。我们想知道,您为什么对学校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这块工作特别重视?
薛院长:“助学二学历”是省教育考试院为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需求,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对促进大学生成才就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校高度重视“助学二学历”工作,试点学校获批后,我校就作出快速反应,召开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在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中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反复学习文件精神、深入领会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行广泛深入地讨论,在全校上下形成以下共识:
第一,“助学二学历”教育是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自身功能的创新之举。举办“助学二学历”教育,可以实现自学考试从单一的学历补偿式教育向开放式终身教育转变;从传统的学科型教育向应用型教育转变;从重视考试结果向重视教育过程转变。“助学二学历”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身功能完善的创新之举,有利于巩固和提升自学考试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助学二学历”教育是策应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的新思路。普通高校在推进教学改革的进程中,始终把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放在中心位置。举办“助学二学历”教育,首先是实现了在校生一、二学历学习的叠加,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呈现新的框架;其次是为在校生搭建了就读第二专业的平台,培养复合型人才呈现新的着力点;再次是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加大了课程实践的份量,培养应用型人才呈现新的路径。
第三,“助学二学历”教育是拉动普通高校学风建设的强劲引擎。普通高校在培养人才的实践中,始终把学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着力于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和活动,巩固在校生的专业思想,激发在校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和约束在校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举办“助学二学历”教育,把在校生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引导到学习上来,让在校生“学”的时间多一些,“闲”的时间少一些,生“非”的时间自然就会少一些,从而有力地促进普通高校的整体学风建设。
第四,“助学二学历”教育是推进普通高校学生就业的原发动力。普通高校学生就业工作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实现大学生的顺利就业,不仅取决于就业工作者的千辛万苦,更取决于学生的就业观念和就业能力。举办“助学二学历”教育,让大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历学习任务的同时,多修一个专业、多学一些课程、多练一些技能、多获一张毕业文凭、多一份就业筹码,从而为大学生增强自身的就业能力,实现顺利就业。
基于以上几点共识,学校要求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将举办“助学二学历”教育作为学校转变办学思想和管理观念的抓手,在“助学二学历”教育教学过程中始终把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放在中心位置,激发在校生的学习热情,增强在校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江苏自学考试》:薛院长,贵校是如何加强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宣传工作的?
薛院长:对于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比较生疏到了解和熟悉的过程,“助学二学历”教育也是如此。这项工作2010年在全省部分高校试点推行,是件新生事物,要想让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认可,首要的就是加强“助学二学历”宣传工作。我校确定每年的4月、5月为“助学二学历”招生季,全方位、立体式组织招生动员、宣传,主要采取措施有以下三点:
一是策应普通本科在校生“生涯规划”,实施招生宣传的全覆盖和无盲点。我校学生大一进校时就对他们进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给每位学生配备职业生涯导师,对其四年大学生活进行规划和指导。通过在其“职业生涯规划书”中设置“助学二学历”学习规划,让每位同学都能有效了解“助学二学历”政策和就业利好,实现“助学二学历”教育宣传的全覆盖。
二是细分“助学二学历”教育招生市场,针对招生宣传的需求主体和重点对象进行宣传。我校每届学生人数在5000人左右,对这些学生毕业就业倾向进行摸排。通过调查,我们掌握了有意向考研、考公、考村官和西部计划等学生大概有3000人左右,约占到60%,其余40%的学生则是我们重点宣传的对象:我们进一步查阅进校时不是第一志愿的学生档案信息,将这些学生列为重点,选取第二学历是他们的另一选择。
三是落实“助学二学历”招生目标责任,寻求招生宣传的科学路径和有效方法。学校成立“助学二学历”工作机构,每个二级学院成立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通过学工系统,分配落实到每个班主任身上,科学分配工作任务,确保每位同学的知晓权。另外学校还通过召开全校“助学二学历”招生工作会议、媒体舆论宣传、举办招生咨询会等方式,“海陆空”立体式进行宣传,有力增强了宣传工作的效果。
2013年我校“助学二学历”招生工作成果显著,2013级“助学二学历”学生占同级普通本科在校生的比例达14%,相对于2012年又提升了2%,我想,这与我们一系列宣传工作密不可分。
《江苏自学考试》:薛院长,我们看到,目前盐城师范学院已有首届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毕业生了,从这些学生整体素质来看,能不能给我们分析一下大学生参加自考本科“助学二学历”,取得双学历或双学位后对自己将来升学、就业有多大作用?
薛院长:大学生毕业质量如何,市场是检验的一杆秤。“助学二学历”毕业生的质量,也就是用人单位的认可度是评判各主考学校培养第二学历人才的关键,更关系到我省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助学二学历”是否可持续发展。今年我校首届有347名毕业生取得“助学二学历”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已有部分学生通过“助学二学历”毕业证书考取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赴韩国留学、进入银行系统和消防支队等单位工作,可以说“助学二学历”教育的作用已初步显现。要谈“助学二学历”教育对大学生升学和就业的作用,我分析有以下几点:
第一,“助学二学历”教育为大学生提供就业竞争平台。因用人单位招聘条件受专业所限,有许多大学生第一学历专业不能报考,而“助学二学历”的第二专业则可以为他们提供就业竞争平台,这样的情况,在我校参加“助学二学历”教育的学生受益很多,也是他们所认可的作用。但因是自学考试文凭,有些地方报考公务员甚至少数用人单位不予认同也是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二,“助学二学历”教育为大学生升学提供专业背景和学习动力。特别是对于那些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他们所考取的专业不少是“助学二学历” 所学专业,这就为他们进一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第二专业提供了学习兴趣和动力,也是其研究生导师看中其有第二学历专业背景而录取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助学二学历”教育为大学生今后工作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帮助。“助学二学历”教育为大学毕业生提高就业竞争力有着直接的作用,说实话,也是我们举办该项目的根本目的。但是我认为,其间接作用在他们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得到体现,特别是第二学历的专业素养为大学生们日后从事不同的工作岗位提供了帮助,其隐形作用犹如源头活水。
目前,我校首届“助学二学历”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正在进行,这是我校检验“助学二学历”办学效果和社会认可度的一项措施,也为我省“助学二学历”教育办学质量和就业效果探路,提供决策咨询。
《江苏自学考试》:薛院长,学校对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规模发展和质量建设等方面有哪些规划?
薛院长:在今后一段时期里,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二学历工作,并将之纳入到盐城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一揽子计划中,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统筹兼顾学生成长成才的多层次需求,优化机制,整合资源,完善制度,拓宽渠道,在稳定现有参学人数2000人规模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扎实工作,力争使我校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参学人数规模占全日制在籍生的20%,继续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遵循“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拓展服务、确保质量”的办考方针,积极构建教学质量建设和保障体系,以制度建设为先,进一步优化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强化二学历教育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各开班二级学院教学实施工作的主导性,进一步制订完善:“二学历”教育的《生源组织管理办法》、《教学组织实施办法》、《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办法》、《学生学习管理制度》和《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实行生源组织、教学实施、学生学习和教学质量监控等系统规范的分项管理,精心编制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重视教学过程检查,强化教学质量督导,规范组织报考、命题、考务、阅卷工作,实行规范有序的过程管理,确保“二学历”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的规范有序。
《江苏自学考试》:薛院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考形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当前主要包括四类形式: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专接本专业和助学二学历专业。作为一名长期从事高校工作的领导,您对我省自学考试工作今后发展有哪些建议和设想?
薛院长:据我所知,江苏的自学考试工作无论是规模,还是内涵发展一直都走在全国前列,是我国自学考试的试验田、开拓者。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走过了规模发展阶段,进入到了注重内涵发展的新阶段。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制度重要补充的自学考试,同样面临着新的挑战,如生源的剧烈竞争、自考生源结构发生的变化、各类教育资源的重新整合等。因此,自学考试工作要在新形势下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就必须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使之最终成为我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力量。我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创新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扩大自学考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基层的水平。创立自考制度的初衷是缓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矛盾,是对现行高等教育制度的补充,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自我完善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普通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自考在完成补偿教育、补充教育历史任务后,如何与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建设成功对接显得至关重要。目前,自学考试服务范围还不很广泛,农村和职业教育领域还十分薄弱。今后我们需将自考进一步向农村延伸,从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角度看问题,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培养、储备人才,大力发展适应农村特点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历证书教育,适应十八大提出的新一轮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和新型劳动力成长的需求。
二、进一步加快自学考试的转型升级,增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自学考试以其学历补偿教育走上历史舞台,并以学科性教育内容赢得社会认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考生将自学考试作为学习新的技能以及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自学考试要适时、主动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新兴专业,真正把生产第一线所需的新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以技能型课程结构为主,强化考生的技能教育,使自考由知识型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型,真正实现技能型、专业性、研究型教育的分类发展和有机融合,以更大的开放性主动服务于各类产业第一线人员,从而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构建提供更加便捷、开放的学习平台。
三、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不断提高自学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制度建设是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加大自考制度创新的力度,对于增强自考工作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的能力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工作、生活诸多方面的最低保障教育制度需求,提升自学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管理体制创新上,我们要在实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管理机构的自主权,放手于地方,使地方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时、灵活开考第三产业中其它教育形式无法涉及的专业。与此同时,各级自考机构要及时转变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精英化管理模式向大众化、普及化管理模式过渡,大力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工作成本,全面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在考试制度建设上,我们要进一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通过加大宣传教育等手段,进一步强化考生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评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维护考风考纪,充分保障国家级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本篇专访摘自2013年7-8期《江苏自学考试》杂志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