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三证”的要求
自学考试凭“三证”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证件不全该场考试不得进入考场。
二、“三证”丢失补办说明
1. 准考证丢失:1月2日由各班集中登记后报自考办,往届生可直接来自考登记,自考办将于1月3到市自考办补办准考证,各班1月3日下午16:00到自考办领取。1月4-11日考试期间丢失,考生可在此期间自行到市自考办502室办理补证,市考办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
2. 考试通知书丢失: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见自考办网站“关于领取2014年1月自学考试通知书的通知”附件。
3. 身份证丢失:不得参加考试,学校证明不再使用,请及时提醒考生检查证件,身份证丢失的,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