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业标准相一致。
 
  自学考试由国家授权的权威考试机构管理实施。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从国家到地方有一个组织完整、运转协调的管理系统和工作系统,有一套科学严密的考试办法。它能保证国家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科学性,能有效地促进和指导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并严格检验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自学考试具有巨大的容量、覆盖全国的规模。
 
  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投入少、效益高、工学矛盾少的鲜明特点。自学应考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没有人数和学习年限的限制,应考者不需经过入学考试;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应考者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由省考委发给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必要时可转考或改报别的专业,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可在全国范围内不同专业间互相通用。同时有关助学单位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帮助应考者学习。
 
  我省高等自学考试目前共开考了文、理、工、农、医、法、经济、教育、历史、管理等类共260个专、本科专业,其中专科专业115个,本科专业145个。自从1983年开考以来,我省自学考试累计报考规模达1982万人次,在籍考生243万人,已有68万余人取得毕业证书,部分本科毕业生还被授予学士学位。
 
  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经全国考委批准,我省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验区的试点,在专业设置、自学和考试内容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试行毕业证书、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多种证书制度。
 
  为方便农村应考者,我省还在乡镇建立了自学考试服务站,部分乡镇自考服务站已开展报名工作。
 
  自学考试制度在江苏的实行,为社会培养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促进了好学上进、自学成才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为加快江苏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受到社会热烈的欢迎。
 
  今后,江苏自学考试工作将进一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积极发展、开拓创新、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办考方针,逐步增加开考专业数量,调整专业结构,提高专业的学历层次,确保完成“稳定考试规模、创建平安自考、促进品牌提升”三大任务,使自学考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