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学考试大纲《00840第二外语(日语)》: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2016-03-07 09:54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Ⅳ 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关系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是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课程内容在教材中可以体现一定的深度或难度,但在本大纲中对考核的要求是适当的。
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基本一致;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均出自教材。
三、关于自学教材
《标准日本语》(第二版)初级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光村图书出版株式会社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四、关于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课程基本要求还明确了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识点构成了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因此,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课程考核知识点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为有效地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本大纲已指明了课程重点和难点。
根据学习对象成人在职业余自学的情况,结合以往教学经验和体会,特提出以下几点具有规律性的学习方法。
1.系统学习、归纳总结
尽管各课语法点基本程循序渐进状态,但分布于各课的语法点较为零散,自学者或社会助学人员可以在系统学完各课内容后,自行梳理总结。如动词、形容词、形容动词词尾变化,就是分别在几个课文中学习的,系统学习完以后,可用表格形式进行总结归纳。
2.利用教材、复习提高
在系统地学习完各课内容后,充分利用教材的附录部分内容,复习提高。教材的附录部分对本册教材做了较好的总结归纳。如:附录I课文内容,可复习掌握基本课文的中文翻译;附录II练习参考答案,可对照自查练习的准确度;附录IV数、量词搭配使用表,可全面掌握本册中出现的数量词;附录V动词一览表,为本册书中出现的重点动词;附录VI句型、表达索引,归纳总结了本册书的各个语法点;附录VII总词汇表,按五十音图序罗列了本册书的所有词汇,并用符号标出了词汇出现在哪一课的哪一部分,可以有选择地着重熟记课文和练习中出现的词汇。
五、应考指导
1.如何学习
很好的计划和组织是你学习成功的法宝。如果你正在接受培训学习,请你一定要紧跟课程并完成作业。如果你正在自学,请你使用“行动计划表”来控制你的学习进展。为了在考试中做出满意的回答,请你必须对所学课程内容有很好的理解。阅读课本时可以做读书笔记,重点内容可以用彩笔标注。在课文空白处记录培训老师的讲解或自行在图书网络上查找的讲解内容。
2.如何考试
卷面整洁非常重要。书写工整,段落与间距合理,涂改少,卷面赏心悦目有助于教师评分。尽可能填写答案,不要留空白。当然更要针对问题作答,不要跑题。
3.如何处理紧张情绪
正确处理对失败的惧怕,要正面思考。复习时可以请教已通过该科目考试的人,向他们咨询一些经验。考试前合理膳食,保证睡眠,保持旺盛的精力,保持冷静。考试时,如果紧张,可以做深呼吸放松一下,这样有助于头脑清醒,缓解紧张情绪。
六、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社会助学机构要注意正确引导,把握好助学方向,正确处理学习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关系。
1.帮助自学者梳理重点和一般内容之间的关系
助学者在辅导时应帮助自学者梳理重点内容和一般内容之间的关系,针对本大纲中强调的重点,合理分配授课时间,有重点地指导学生学习和复习。
2.注意培养自学者应用知识的能力
学习在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因此助学者在教授每一个知识点时,应该尽可能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增强自学者的学习兴趣,加深理解,提高分析应用能力。
七、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课的内容均由若干个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在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
3.按照重要性程度不同,考核内容分为重点内容、次重点内容、一般内容,在本课程试卷中对不同考核内容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重点内容占60%,次重点内容占30%,一般内容占10%。
八、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务必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作答。
2.本大纲各课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都属于考核内容。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各课,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目,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础知识点是否了解和掌握。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和怪题。
4.本课程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词汇部分占25%,语法部分占25%,简单应用部分占20%,综合应用部分占30%。
5.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6.课程考试命题的主要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计算题、应用题、论述题、案例分析等题型(一般不使用判断题)。请作者确定好本课程所适用的题型,并注意留有余地。
在命题工作中必须按照本课程大纲中所规定的题型命制,考试试卷使用的题型可以略少,但不能超出本课程对题型的规定。
7.命题指令词。请参考附录题型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