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9775文化学概论》自学考试大纲: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2015-02-02 10:45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Ⅲ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的有关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领会”、“掌握”、“重点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的要求,它们的含义是:
1.领会:要求应考者能够记忆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并能够理解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阐述。
2.掌握:要求应考者掌握有关的知识点,正确理解和记忆相关内容的原理、方法步骤等。
3.重点掌握:要求应考者必须掌握的课程中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知识点。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文化学教程(第二版)》,陈建宪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考生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各章节之前,应先仔细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明确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的学习。
2.在阅读教材时,要根据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把握章节具体内容,务必求精求细,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并做到融会贯通。
3.在自学过程当中,既要积极思考,也要做好阅读笔记,对一些基本概念、原理、方法,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切勿死记硬背;对于重要的知识点,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深层次的要求。
4.为了提高自学效果,应尽量完成章节后所留的作业,并通过适当的辅导练习,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练习过程中,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识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应考者学习方法进行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通”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20% 、理解为30%,简单应用为30%,综合应用为2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各份试卷中所占的比例为2∶3∶3∶2。
4.每份试题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5%,次重点为25%,一般占10%。
5.试题类型一般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及论述题五种题型。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