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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0585房屋构造》自学考试大纲:第三章建筑剖面设计

2014-12-17 10:03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建筑剖面设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一)学习目的
剖面设计研究的是建筑物内部高度上的功能布置,通过本章建筑剖面设计相关原理的学习,系统掌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内部高度空间基础上对建筑空间的组合与利用的能力。
(二)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建筑剖面设计的相关原理。
二、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讲述房间的剖面形状、房屋各部分高度的确定、房屋的层数及标高、建筑空间的组合与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房间的剖面形状(次重点)
识记:剖面形状分类。
领会:房间剖面形状的使用要求。
(二)房屋各部分高度的确定(重点)
识记:房间层高和净高的概念;窗台高度确定。
领会:室内外地面高差。
应用:房间剖面各部分高度确定。
(三)房屋的层数(次重点)
识记:房屋层数的确定因素。
领会:房屋层数的确定与城市规划、建筑防火要求的关系。
(四)建筑空间的组合与利用(一般)
识记:建筑空间的组合、利用方式。
四、本章重点、难点
(一)重点:建筑剖面形状的使用要求;建筑层高和净高的确定。
(二)难点:建筑剖面各部分高度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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