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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0585房屋构造》自学考试大纲: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2014-12-17 10:02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高纲151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30585  房屋构造
  南京工业大学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Ⅰ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房屋构造》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门重要的应用型课程,是研究房屋各组成部分的组合原理、构造方法及工业民用建筑设计原理的一门综合技术课程。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地掌握房屋建筑的空间组合与建筑构造的设计理论,并从房屋建筑的各个部分来理解其设计原理和构造方法,从而使学习者具备从事一般中、小型建筑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和建筑施工等工作的能力。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本课程是在学习“建筑制图”、“建筑材料”等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同时也为后继开设的“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房屋构造》是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课程,在建筑设计和构造理论学习中存在较多重点、难点(详见各章考核内容),应按照大纲进行相应学习。
Ⅱ  考核目标
本考试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三个能力层次是递升的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Ⅰ):要求考生能够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有关民用建筑设计和构造原理的主要内容,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领会(Ⅱ):要求考生根据掌握的知识点,正确理解和记忆相关民用建筑设计和构造的原理、方法步骤等,并能进行综合论述。
应用(Ⅲ):要求考生必须掌握课程中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知识点,并能根据相关规范进行综合运用,如分析、计算、设计绘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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