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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00694设计素描(实践)教材大纲

2013-07-27 20:25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南京艺术学院编 (高纲号 0647)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设计素描》(实践)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基础必修课,是检验应考者对设计造型与形态变化基本规律的知识与技法掌握情况而设置的一门专业性基础课程。

    《设计素描》(实践)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设计专业方向的应考者必须掌握的基础技法与知识。该课程以对应考者的基础造型训练为手段,努力使应考者认识造型的基本规律,学会用视觉的语言方式表达形体,了解“形”、“形体”以及“形态”的特征与关系,以培养应考者的视觉形象审美力与独特的创意空间。

    设置本课程具体的目的要求在于使应考者较为系统地了解客观造型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法,并进一步认知造型作为独立的艺术元素存在的本质特性。着重掌握形体的结构与空间构成。理解形态的发生与变化的特质,并结合设计艺术的目标,制定对基础造型的训练,打下坚实的造型基本功,为艺术设计的创造提供必要的前提。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部分  造型基本元素

    (一)考核知识点

    1、结构分析

    2、明暗研究

    3、刻画表面

    4、线条推敲

    5、平面意象

    6、空间构筑

    (二)考核要点

    1、结构分析:结构的概念;结构的观察方法;结构的分析

    2、明暗研究:光与影的特性;明暗表现;色调

    3、刻画表面:质感;肌理;材质

    4、线条推敲:线造型的类型;轮廓线;结构线;线的节奏与韵律

    5、平面意象:二维平面分析;平面结构构成

    6、空间构筑:空间的概念;空间的表现形式;形与空间的关系
 
    第二部分  造型形态分析

    (一)考核知识点

    1、有机造物 

    2、局部描写

    3、解构与重构

    4、形象联想

    (二)考核要点

    1、有机造物:自然造物法;自然形态

    2、局部描写:形象分割;形象提取

    3、解构与重构:造型的可视性;造型的重塑性 

    4、形象联想:知觉想象;思维想象;联想与概念转换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建议。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的有关说明

    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在列出考试知识点的基础上,对各章规定了相应的考核要点,这些要点便可视作考核目标,目的在于使应考者能够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本科目教材,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同时,它也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其范围,从而比较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的准确度。

    《设计素描》(实践)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科目,在本大纲考核要求中,按照考核知识点分成若干部分规定应考者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应考者应全面掌握教材的基本内容,并结合大量的实践技能训练,在掌握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完成实践内容的考核要求。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设计素描》,冯峰、卢麃麃编著,岭南美术出版社,2000年。

    (三)自学方法与社会助学提示

    无论是应考者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应以本大纲对知识点与考核要点做出的规定为纲,认真钻研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的学习要求,重点把握设计素描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法。学习的重点在于掌握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按照艺术的造型规律进行写生与创意的练习,并通过对优秀设计作品的分析,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技法技能以及对设计素描的全面认知,在全面系统学习教材和大量实践的基础上掌握全部考核知识点与绘画技法。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要求

    1、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是:命题写生,属艺术实践类考试。

    2、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和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覆盖到各章,并突出“结构表现”与“形态分析”内容,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设计素描绘画技法。

    3、实践类试题要合理设计,既要能考核出应考者对设计素描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又能体现应考者对设计素描的表现技法的运用能力、对设计素描的本质理解与艺术审美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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