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在叙事性作品中的功能
1.行动元
法国批评家格雷马斯在《结构语义学》中提出了神话的行动元模型,将叙事作品中的角色根据其在情节中的功能归纳为三组行动元。即主体/客体;发送者/接受者;辅助者/反对者。这里所谓行动元即人物作为一个发出动作的单位对故事进程产生推动作用的功能,也就是说,在以情节为中心的叙事作品中,人物其实只是情节链条上的一个功能符号。
一个角色有时可以承担多个行动元,如在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中,男主人公是主体,同时又是接受元,女主人公作为客体(主体欲望的对象),又是爱情的发送元。
一个行动元有时候可以有多个角色来构成,如《西游记》里的所有妖怪均承担阻碍取经人的功能,他们的个性特征跟唐僧师徒四人相比单一得多,均是些类型化、符号化的人物,从行动元的角度看都是充当反对者的功能。
2.人物形象(角色)
现代小说更倾向于将角色塑造为富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因为“某个伟大而坚强的性格,由于没有机会或者刺激的因素;往往默默无闻,无所表现”(丹纳语〉。而小说通常借助情节中的突变将人物推出生活的常轨甚至推向命运的极端,使之在特殊情境下接受考验,使人物性格中那些隐而不显的因素得以展现,发现隐蔽在人物感情或性格结构深处的秘密,从而使人物的个性更加鲜明地凸显出来。例如小说《牛虻》中,神父的欺骗和琼玛的耳光将主人公亚瑟打出原有的生活轨道,因而铸就了牛虻的性格。简·爱在婚礼进行中得知了罗切斯特的疯妻子,毅然出走,在磨难中彰显了独立、自尊和刚强的性格。
人物性格不属于叙事逻辑上的时间链条,它不构成叙事链条上的一环。但人物的性格特征对叙事链条仍然产生重要影响。不同的人物性格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故事的走向与进程。可以说,现代小说中特定人物依照性格逻辑对行动做出的选择已成为推动情节发展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