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不含或有收益的将来应收金额的差额,计算如下: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1100000元
其中:面值 1000000元
应计利息(1000000×10%) 100000元
减:将来应收金额 880000元
其中:面值 800000元
利息(800000×5%×2) 80000元
差额 220000元
由于甲公司没有对该项债权计提准备,差额220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会计分录为:
(1)1995年12月31日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债务重组) 88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20000
贷:应收票据 1100000
(2)假设甲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第一年起有盈利,则应按10%的利率计收利息。这样,以后的两年里,甲公司每年计收800000×10%=80000元的利息,其中含或有收益800000×(10%-5%)=40000元、正常利息收入800000×5%=40000元。1995年12月31日至1997 年12月31日收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债务重组) 40000
财务费用 40000
1997年12月31日收取本息时:
借:银行存款 880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债务重组)840000
财务费用 40000
(3)假设甲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第一年起没有盈利,则应按5%的利率计收利息1995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收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债务重组) 40000
1997年12月31日收取本息时
借:银行存款 840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债务重组) 840000
从这道例题中可以看到,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并不一定相等。当乙公司1996年亏损时,乙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与甲公司的债务重组损失相等,均为22万元。但当乙公司1996年盈利时,乙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为14万元,而甲公司的债务重组损失为22万元。此外,当债权人对重组债权计提准备时,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也会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