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比如一项未决诉讼、一项未决仲裁或一项债务担保等),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比如,甲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根据类似案件的经验以及公司所聘律师的意见判断,甲公司在该起诉讼中胜诉的可能性有30%,败诉的可能性有70%。如果败诉,将要赔偿2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确认的负债余额(最佳估计数)应为最可能发生金额200万元。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比如产品质量保证),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比如,1999年,乙企业销售额为1000万元。乙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条款规定:产品售出后一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乙企业将免费负责修理。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出现较小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1%;而如果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 2%。据预测,本年度已售产品中,有80%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5%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有5%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据此,1999年年末乙企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佳估计数)为:
(1000×1%)×15%+(1000×2%)×5%=2.5(万元)
2.预期可获得的补偿
如果清偿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补偿金额的确认,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确认时间,二是确认金额。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才予以确认,确认的金额是基本确定能收到的金额。
(三)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的账务处理
对于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而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反映。
企业应设置“预计负债”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支付产品维修费用、因败诉而支出的赔偿款等,贷方反映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金额;该科目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单独列示。在“预计负债”科目下应分别设置“产品质量担保”、“未决诉讼”、“债务担保”等明细科目。“预计负债”科目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单项列报。
[例11]A公司为洗衣机生产和销售企业。1998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销售额分别为200万元、240万元、200万元和180万元。对购买其产品的消费者,A公司承诺:洗衣机售出后二年内如出现非人为事件造成的故障和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保修(含零部件更换)。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生的保修费一般为销售额的1%至1.5%之间。假定A公司1998年四个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费分别为2万元、3万元、1.8万元和1.5万元;同时,假定1997年“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年末余额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