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应付金额视经营情况而定的流动负债的核算
一、 应交流转税的核算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必须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各种税金。这些应当交纳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就形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为了总括的反映和监督企业应交税金的计算和交纳情况,应设置“应交税金”科目,并按税种设置明细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而未交的各种税金,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金,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税金,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金。
(一)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就其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部分征税的一种税种。
1、 应交增值税核算的主要科目
公司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此外,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前交增值税款和抵扣增值税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人为地扣除的增值税的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2、 主要的账务处理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不同,而且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比较复杂。
(二)应交消费税
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在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方法有两种:从价定率和从量定率。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的应纳税额的税基为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注意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如果企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或者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