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还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所谓有形损耗,就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和自然力的影响而引起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损失;无形损耗,则是指由于科学技术进步等而引起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损失。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机械 磨损和自然条件的侵蚀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有时比有形损耗更为严重,对计算折旧的影响更大。
由于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很难估计准确,因此,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也只能预计,同样具有主观随意性。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在以上三个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中,除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外,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及其使用年限都是估计的,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现行制度对于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比例以及使用年限等,均有明确的规定。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1、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和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或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三、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会计上计算折旧的方法很多,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到企业成本和费用的计算,也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和纳税,从而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我国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且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和船舶运输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和汽车运输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并且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