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200元,包装费为100元。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的价值为200元,购进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元。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支付设备价款、税金、运输费、包装费合计12000元。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领用安装材料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234
贷:原材料 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
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为12234元(12000元十234元)。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2234
贷:在建工程 12234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可以有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应当分别不同的建造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自营工程
企业采用自营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不同的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记入其借方;工程完工,结转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其贷方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的实际支出,以及尚未领用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等,按购入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自营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等,按领用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等科目。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支付职工工资等),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营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
[例3]某企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厂房一幢,为工程购置物资500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支付建设人员的工资45000元;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为20000元;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购买工程物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工程物资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领用工程物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厂房 500000
贷:工程物资 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