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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155中级财务会计听课笔记四十七

2013-07-02 21:46来源:江苏自考网

第六章 固定资产

    第一节 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质条件,是企业重要的劳动资料,加强其核算和管理,对于保护企业资产的完整,正确进行企业经营损益的计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属于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它能连续在若干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而不改变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将随着使用磨损而逐渐地减少。减少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转移到产品成本中,构成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并随着产品价值的实现而转化为企业的货币资金。

    但是,并非所有的劳动资料都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企业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劳动资料一般应具有以下特征:

    (1)使用期限较长,其耐用期限至少超过一年或大于一年的经营周期;

    (2)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土地除外);

    (3)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供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而不是为了出售等其他目的,这一特征是区别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生产经营用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上述条件的劳动资料,企业应当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

    1、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按历史成本计价。历史成本也称为原始价值或原始购置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其主要优点是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也就是说,按照这种方法确定的价值,均是实际发生并有支付凭据的支出。企业新购建固定资产的计价,确定计提折旧的依据等均采用这种计价方法。也正是由于这种计价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的特点,它成为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均采用历史成本。

    (2)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重置完全价值也称为现时重置成本,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现时重置成本计价,虽然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但也带来一系列的其他问题,致使会计实务操作较为复杂。因此,这种方法仅在清查财产中确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时使用,或在对报表进行补充、附注说明时采用。对于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也采用重值完全价值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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