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12%÷12)×3元=900元
如果出票日正好在月末,则按月数表示时间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月末。例如,某票据1月31日开出,3个月后到期,则其到期日为4月30日。
三、应收票据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收回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其借方登记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而收到的经承兑的商业汇票的面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或未到期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的面值,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到期收回的应收票据的面值和应计利息。企业还应在“应收票据”总账下,按不同的票据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为便于管理,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详细资料,待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中逐笔注销。
四、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不带息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等于其面值。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商业汇票到期时,如果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11]甲公司5月2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销售收入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同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并经银行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汇票一张,其出票日为5月20日,期限为3个月,面值为234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款23400元并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票据 23400
[例12]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30000元(不含增值税),但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