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连续地反映和监督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需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现金的序时核算。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并收付款后的记账凭证,按照现金收付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日逐笔在现金日记账上加以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现金数相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须与现金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
三、库存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企业应当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
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时,可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分别设置“现金短款”或“现金长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按规定转账。对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长短款,经主管人员批准后,可作为收入或费用处理。
第三节 银行存款的核算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企业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以后,除按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存入银行;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核算。
一、银行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企业间或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
它分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企业除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结算外,大部分货币收付业务应使用转账结算。转账结算是指银行通过划转款项或通过银行结算票据的给付来完成结算过程的结算形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 银行存款核算的账务处理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银行存款的收支、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数,期末借方余额表示企业银行存款的结余数额。企业在银行的其他存款,如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