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培育能力的事必须继续不断地去做,又必须随时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才会成功。以下是江苏自考网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会计学》预测考点:第九篇
【篇九】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的开立
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包括法定准备金和支付准备金。法定准备金是根据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增减变化,按照法定比例,必须保留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支付准备金也称备付金,是保证日常资金支付的备用金。
商业银行各级机构为满足通过人民银行存取现金、办理各种存、贷款业务、资金清算以及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需要,都在中央银行开立了准备金存款账户。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开立的准备金存款账户,用“××银行准备金存款”科目核算,它属于负债性质账户。商业银行对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准备金存款账户,用“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科目核算,它属于资产性质账户。
二、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存取款项的核算
㈠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存取现金的核算
⒈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提取现金的处理
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提取现金,应填写现金支票,待取回现金后,填制现金收入传票,原现金支票存根作附件。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⒉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存入现金的处理
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存入现金,应填制“现金缴款单”,连同现金一并交发行库。发行库将款项收妥后,将缴款单回单联退回缴款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填制现金付出传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 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贷:现金
㈡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转账存取款项的核算
商业银行需要通过人民银行转账存取款项的业务主要有:异地跨系统结算资金清算、同域票据交换差额清算、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调拨、再贷款与再贴现、同业拆借、缴存财政性款项等等。
1.向人民银行存入款项的处理
商业银行办理有关业务,将资金存入准备金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业务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贷:××科目
人民银行账务处理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
2.向人民银行支取款项的处理
商业银行办理有关业务,从准备金存款账户支付款项,根据有关凭证转账。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与1.项相反。
三、缴存存款的核算
㈠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核算
⒈缴存存款的范围与比例
各商业银行应缴存法定准备金的一般存款包括:吸收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及其他各项存款,商业银行办理的委托、代理业务的负债项目减去资产项目后的贷方余额,如委托存贷款轧差后的贷方余额、代理发行与兑付债券轧差后的贷方余额(代理国债业务轧差后的贷方余额应作为财政存款)、国家与地方委托贷款基金与贷款轧差的贷方余额等。凡轧减后为借方余额的,视同该缴存款项目为零,不允许以借方余额抵减其他缴存款项目。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例,目前定为吸收一般存款的7.5%。该比例中央银行将根据货币政策的运用,适时进行调整。
⒉存款准备金的考核
法定存款准备金由人民银行按各商业银行的法人统一每日进行考核。
各商业银行在每日营业终了,应自下而上编制一般存款科目余额表,由法人统一汇总后报送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开户的人民银行。同时,每月末,各商业银行应将汇总的全系统月末日计表报送开户的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于每日营业终了按一般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日间,人民银行要控制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不能发生透支;日终,该账户余额必须达到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最低限。
每日日终,人民银行对法定准备金进行考核时,如果商业银行法人统一存入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低于规定的一般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人民银行应对其不足的部分处以罚息;商业银行不按时报送旬末一般存款科目余额表和按月报送月末日计表的,人民银行应责令其报送,逾期不报送的,人民银行将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㈡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的各级机构代办的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金库款和代理发行国债(抵减代理兑付国债款)款项等吸收的财政性存款,应全额即100%就地缴存人民银行,一般按旬调整划缴,于旬后5日内办理。如遇调整日最后一天为例假日,则可顺延。
商业银行应按规定的时间,根据财政性存款的增减变化情况办理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手续。划缴或调整存款时,应按本旬末各科目余额总数与上期同类各科目旬末余额总数对比,按实际增加或减少数进行调整,计算应缴存金额。缴存(调整)金额以千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四舍五入。
⒈调整缴存财政性存款的处理
⑴商业银行的核算。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办理调整缴存财政性存款时,应根据有关存款科目余额,填制缴存财政性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一式二份。计算出应缴存金额和调整增加或调整减少的金额,分别填制缴存(或调整)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一式四联。商业银行以划拨凭证第一、二联作转账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如为调增补缴,其会计分录为: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转账后,商业银行将划拨凭证第三、四联连同缴存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一份,一并送交人民银行,另一份余额表留存。
⑵人民银行的核算。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送来的划拨凭证和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经审查无误,如为调增补缴,其会计分录为:
借:工商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工商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如为调减退回,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转账后,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送来的缴存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表应妥善保存备查。
⒉欠缴存款的处理
商业银行在调整缴存存款时,如果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不足支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筹集资金,并办理调整缴存手续,如果在期限内未能调入资金,其不足支付的部分即构成欠缴存款。
⑴发生欠缴的核算。①商业银行的核算。商业银行发生欠缴存款时,亦应填制各科目余额表。对本次能实缴的金额,按正常调增的核算手续办理,填制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但应注意将“划拨凭证”的“本次应补缴金额”栏改填为“本次能实缴金额”,并在凭证备注栏内注明本次欠缴金额数。对实缴金额和欠缴金额应分别进行账务处理。实缴部分的会计分录与调增补缴相同。
对欠缴的存款,商业银行应编制财政性存款欠缴凭证一式四联和表外科目收入传票,逐笔记入“待清算凭证”登记簿。其分录为:
收入:待清算凭证——人民银行户
然后将各科目余额表、第三、四联划拨凭证与第三、四联欠缴凭证一并送交人民银行。第一、二联欠缴凭证留存专夹保管。
②人民银行的核算。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送来的本次实缴存款的划拨凭证及各科目余额表时,根据第三、四联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与调增补缴相同。
对收到的欠缴凭证第三、四联应妥善保管,并通过“待清算凭证”表外科目核算,记载登记簿。其分录为:
收入:待清算凭证——××银行户
⑵扣收欠缴款项的核算。①人民银行的核算。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欠缴存款,待商业银行调入资金时,应即抽出原保管的欠缴凭证第三、四联代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将欠缴金额全额收回。其会计分录为:
借:工商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工商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转账后,填制“待清算凭证”表外科目付出传票,销记表外科目和登记簿。其分录为:
付出:待清算凭证——××银行户
同时,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超过期限的欠缴存款,应按规定计收罚款。填制特种转账借方、贷方传票各两联,以其中特种转账借方、贷方传票各一联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
贷:业务收入——罚款净收入户
将另外两联特种转账借方、贷方传票盖章后转交商业银行。
②商业银行的核算。商业银行收到人民银行转来的特种转账借方、贷方传票后,与原保存的欠缴凭证第一、二联一起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借:利润分配——罚款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同时,填制“待清算凭证”表外科目付出传票,销记表外科目和登记簿。其分录为:
付出:待清算凭证——人民银行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