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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自考《社会政策与法规》考试重点六

2018-10-23 15:17来源:江苏自考网
    第六章 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执行
 
    一、重点内容:
    1.社会政策与法规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实施的内容及其作用:内容有2个方面:(1)对偏离政策法规行为的矫正监督;(2)对政策法规失误的矫正监督。
    2.社会政策与法规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实施的作用在4个方面:预防性作用;保证性作用;补救性作用;评价性作用。
    3.社会政策与法规执行的作用和意义:
    (1)政策法规的制定离不开政策法规执行
    (2)政策法规的执行决定着其方案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和范围
    (3)执行效果是检验政策法规是否正确的根据
    (4)执行是使新政策法规得到修正、补充和完善的根本途径
    (5)政策法规执行活动及其后果是新的政策法规制定的重要依据
    (6)执行是现代领导者的一项主要责任

    二、难点内容:
    1.社会政策与法规执行的现实性特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本质上是一种认识活动;执行是一种感性的实践活动。社会政策与法规制定解决的是“做不做”、“做什么”、“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执行阶段解决的则是“怎样去做”、“做的效果如何”的问题,是认识指导实践的关系问题。
    2.社会政策与法规执行的控制实施过程步骤及方式:步骤是“标准——对照——纠偏”。方式是:
    3.社会政策法规执行的控制实施的方式:(1)预先控制;(2)事后控制;(3)动态控制,又称现场控制;(4)目标控制,也叫目标管理。
    4.社会政策与法规的3大效益:理论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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