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的社会正义论
罗尔斯认为完全公平的条件下,制定的分配原则就是正义的,否则就是不正义的。所以他把正义叫做公平的正义(just as fairness),意思是正义要符合公平。
人们从完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规定什么叫正义。
首先人们是无知的。就是人们不了解自己有什么优势,这样他在规定正义的时候,就被迫从弱者的角度考虑什么叫正义,以免一旦他是弱者,他就会因为这种规定而吃亏。
其次,人们互相没有组成派别。人们根据如何对自己有利,就如何制定规则。如果组成派别,就可能通过派别的力量来欺压别人。所以没有派别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公平。
再次,人们的都有保守的心理,也就是追求对自己更保险的规则。罗尔斯把这种现象叫做maximin, 意思是最大的最小。他是英文最大和最小组合的。最大是maximum, 最小是minimun。Maximin意思是说,人们在选择的时候要考虑到最坏的情况,在各种方案里面,选择风险最小,而不选择利益最大的方案。
由于人们追求保险,所以在制定规则,也就是什么是正义的时候,就从自己是弱者的角度来考虑,而不是贸然从自己是强者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人们从弱者的角度考虑的时候,才能更符合正义。
总结起来,罗尔斯的社会正义论,实际是说,人们从弱者的角度
考虑社会分配规则,同时这种规则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以及责任,能保证让别人接受,同时自己也能接受。
也就是完全符合换位思考的要求,也符合将心比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