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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自考《公共政策》核心考点六

2018-11-06 15:54来源:江苏自考网
    第二节 公共政策学的研究对象和概念体系
 
    公共政策学的学科要素:研究对象;概念体系;研究方法。
    1、公共组织的类型:强制型公共组织;半强制型公共组织;非强制型公共组织。
    公共组织就是以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和增进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组织。

    2、公共政策学研究公共政策时的三个方面(角度):公共政策;政策系统;政策过程。

    3、公共政策学与决策科学的主要区别:各类组织的决策。

    4、公共行政学与行政决策学的主要区别:行政组织的决策。

    5、公共政策学与立法学的区别: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律和行政法律性规范文件的活动。

    6、作为公共政策学研究对象的公共政策的三个层次:具体的个别政策;政策群和政策链;政策一般。

    7、公共政策系统的构成:政策主体系统(三个子系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间接主体);政策支持系统(四个子系统——信息、监控、咨询、评估);反馈系统。
    政策的直接主体系统:公共权力机关

    8、在研究政策系统时,应该注意的四个问题:(1)直接的政策制定系统中决策者的类别差异;(2)公共政策的直接主体系统对对象系统的地位的相对性;(3)公共政策的直接主体与政策支持系统的地位的相对性;(4)公共政策制定系统内部的结构。

    9、政策过程的含义:是一个自始至终不断地进行选择的过程。

    10、决策行为和政策过程的关系:决策行为是选定目标和选取最优化方案并付诸实施的行为。决策行为是一个有一连串相互衔接的阶段、环节或程序组成的完整的政策过程。
    公共政策概念系统的三个层次:核心概念;次概念;边际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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