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第一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2、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
(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
4、社会主义法律与客观规律
5、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2)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实现对敌专政
(2)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1)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2)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的作用
(4)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方面的作用
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
(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
(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除过时的法律;
(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2、制定的基本原则:
(1)从实际出发;
(2)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4)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3、制定的程序:
(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4、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结构:适用条件、行为准则(行为模式)、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