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如按实际分配率分配,存在着一些弊端:
(1)不便于及时计算产品成本,因为实际分配率要到月终才能确定,可能与产品完工入库时间不一致;
(2)各月的制造费用实际分配率由于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会使据以确定的各月产品成本发生人为波动,难于如实反映各月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此,也可以全年为基础,于年初制定各月统一使用的制造费用预计分配率。其计算公式如下(设选用直接人工小时作为分配标准):
制造费用预计分配率=预计全年制造费用/预计全年直接人工小时
用制造费用预计分配率乘以各月分配标准(如直接人工小时)的实际数,即可得到应计入当月产品成本的已分配制造费用。而各月已分配制造费用额与当期制造费用实际发生额之间的差异(扣除年初制定制造费用预计分配率时的偏差),则反映了季节性因素对有关月份的影响。一般地,年内各月份出现的多分配数(表现为贷差)或少分配数(表现为借差),属于临时性差异,总体上会趋于相互抵销,到年终不会出现较大的差异。
至于年终出现的最终差异,应视其数额的大小分别作不同的处理:如果数额较大,则应在在产品、产成品和产品销售成本之间进行分配,使之与实际耗费水平相符;如果数额较小,为简化核算手续起见,可全部归属于产品销售成本。
2.制造费用在部门间的分配
(1)制造费用的流程工业企业中的部门大致可以区分为两大类:①直接进行产品加工制造的生产部门,②不直接生产产品,但为生产部门提供服务,也是保证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所必不可少的服务部门。
企业一定期间发生的费用,其中有些费用的发生是同某一特定部门直接相联系的,可以直接归属于各有关部门;有些费用的发生则同许多部门有联系,应按一定的标准在有关部门之间进行分配。
已汇集于服务部门的费用也要结转于生产部门,以便最终归属于各有关产品,成为产品成本中制造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2)共同性费用分配于各有关部门把共同性费用分配于各有关部门,选用的分配标准应能反映各部门的受益程度。
(3)服务部门费用的分配服务部门费用的分配通常采用下列方法:
①已汇集于服务部门的费用,可以全部直接分配于生产部门,而不在服务部门之间进行相互分配。采用直接分配法,由于汇集于服务部门的费用只是对外分配,计算工作简便。但当服务部门相互提供服务量差异较大时,分配结果往往与实际不符。因此,这种分配方法只适宜在服务部门内部相互提供服务不多、不进行费用的交互分配对辅助生产成本和产品制造成本影响不大的情况下采用。